酒后驾驶屡教不改,摔倒路边危机四伏!
发布时间:2023-08-17 23:02:35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为推进夏季治安整治行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以严查严管的“零容忍”打击态势,全力消除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安全隐患。

行动中,莱阳交警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认真研判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时段、路段,精密部署,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在辖区国省道、县乡道路及城区主要路段设置执勤卡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逢疑必查,逢查必处”,切实在辖区形成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的高压严管态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份以来,共查处酒驾110起、醉驾3起,有力震慑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极大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夏季道路交通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

下面,曝光部分酒醉驾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案例一

8月8日晚21:30许,莱阳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巡逻至照旺庄镇淳于村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旁,车旁躺着一名男子,夜色漆黑视线不清,一旦有车辆经过后果不堪设想。民警赶紧下车将其扶起来,发现其满身酒味,身上没有明显伤痕,遂将其带至照旺庄派出所。男子稍微清醒后,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值为19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男子叫于某,晚上在淳于村烧烤摊吃烧烤喝酒,饭后驾驶摩托车回城里,酒劲上来精神迷糊摔倒在路上,头晕不已爬不起来。民警经信息系统查询发现,于某于2017年7月、10月分别因醉驾、酒驾被莱阳市公安交警和海阳市公安交警查处,是屡教不改的“惯犯”。履行告知程序后,民警将于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二

8月15日晚19:40许,莱阳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冯格庄街道九龙街巡逻时,一辆轿车迎面驶来,发现警车后减速不前,形迹可疑。民警上前对驾驶员进行盘查,驾驶员下车后,呼气明显带有酒精味,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赵某称,自己的家就在附近村,因天气比较热,赵某便向家人建议不要做晚饭了,开车拉着家人去九龙街吃烧烤,感觉距离不远,又不在城区,估计也没有交警晚上到这里检查,所以吃烧烤时就喝了点啤酒,不料刚走不远就碰上交警。民警向其讲述酒后驾驶的危害,安全来不得一丝一毫侥幸,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的安全着想一定要禁止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赵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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