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结婚”5次 已婚女诈骗75万! 每日看点
发布时间:2023-05-06 12:33:00 来源:台海网


(资料图片)

台海网5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翔法)已婚女谎称自己单身,半年内骗取多名男子彩礼钱、礼物费等共计75万余元。近日,翔安法院发布这样一起已婚妇女骗婚案。“亲爱的,我们马上要结婚了,彩礼钱可以先安排吗?”2020年8月,女子邱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与被害人阿强(化名)相识,在已婚的情况下,仍谎称自己想和阿强结婚,多次以结婚彩礼、亲人生病等为由向阿强索要钱款。而结婚心切的阿强都答应了。

为了取得阿强父母给阿强存的“老婆本”,邱某和阿强找办理假证的人办理了假结婚证。阿强被骗8万余元后,才幡然醒悟,要求邱某退款。然而邱某已将诈骗所得钱款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尝到甜头后,邱某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2020年10月,邱某通过朋友介绍,在一家饮料店与被害人阿城(化名)相识。几天后,邱某来到阿城家中,表示要跟阿城结婚。

几天后,邱某便以结婚彩礼、生意周转等理由骗走阿城20多万元。“我以为她是我的未婚妻,我才把钱给她,不然肯定不可能给的。”阿城对民警说。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间,邱某通过朋友介绍、婚恋网站或者QQ群等方式认识单身男子,以相同的方式骗得5名男子共计75万余元,并将骗得钱款用于赌博挥霍等。

翔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诈骗他人钱款,骗得钱款共计7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多次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处邱某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见面不久就索彩礼小心是骗婚陷阱

法官提醒,婚前给予交往对象大额钱款一定要慎重,犯罪分子往往抓住被害人结婚心切的心理,假借婚前必须支付彩礼、购买“三金”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及其家属大额钱款,或者编造父母患病、生意失败需要资金周转等苦情戏博取被害人同情,让被害人心甘情愿转账。如果对方见面不久就要求结婚付彩礼,更要提高警惕,莫让“爱情”冲昏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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